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是市公安局的下级单位,派出所是分局/县局的下级、公安系统的最基层单位,里边的警察都是公务员;
交通管理是公安系统中的一个警种,各级交警队的警察都是公务员。
铁路公安和森林公安分别是公安部和铁道部、国家林业局共同管理的部门,里边的警察是行业警察、目前是事业单位编制、不属于公务员。
狱警是监狱劳教系统的警察,都是公务员。
边防警察是公安现役部队(武警序列)编制,边警不属于公务员而是现役军人(传闻公安现役部队的三个警种都要退现役转公务员)。
大学和大型企业的派出所是公安系统的派驻机构,这些派出所的上级部门同样是公安分局、里边的警察同样是公务员;
学校、企业的保卫部门和派驻本单位的派出所是两码事,保卫部门的领导是本单位人员、下边的则是普通保安。
此外还有国家安全系统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检察院司法警察,国安民警都是公务员,两院法警部分是公务员、部分是外聘事业编制。
在我国,并非所有的警察都是公务员,只有有正式编制的警察才是公务员。
除了有编制的警察外,还有与公安机关签订合同的合同制或劳务派遣制的用工警察。
并且,还有例外,例如:
1.边防警察是公安现役部队编制,边警则不属于公务员而是现役军人;
2.铁路公安和森林公安分别是公安部和铁道部、国家林业局共同管理的部门,里边的警察是行业警察、目前是事业单位编制、不属于公务员。
你说的是地方公安和行业警察吧?地方公安就是平时接触最多的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派出所(边防派出所除外,那是现役编制)等单位,里边的警察都是公务员——现在连治安员都是只出不进,就更别说不在编的警察了。而森林公安、铁路公安等部门属于行业警察,很多都是事业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国安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狱警察也是公务员
公安机关警察(如刑警、交警、巡警等,均评有警衔的)是公务员,只有少数工勤人员可能是事业干部或职工。武警、消防、边防是部队现役军人。森林、铁道以及企业的警察由所在单位或企业配备,有的可能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企业干部,它属该单位管辖,只是业务接受公安指挥指导。检察、法院、司法的法警、狱警也是公务员。单位保卫处(科)更是该单位干部担任,他们只做内部保卫工作,没有“警察”职能的。抓到嫌疑人只能扭送公安机关处理,没有扣押人的权利。有的大学或单位可根据需要由公安机关在此地设立派出所,权属公安局直辖,而大学只能设立保卫处,工作人员不属警察。(回答者是政法干部)
有证件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