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不能进行民间借贷经营活动。
2、投资(融资)担保公司是经国家批准的,从事特定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以民间借贷为业务,是违法的
担保公司可以 投资公司做就是违法了
政策是明确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