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一般多久就能结案?

2024-12-01 20:25: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一般是3-6个月时间,交通事故案件的一审大多数情况下3个月可以结案;一审判决下达后,双方都服判,一审判决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而上诉,则要进行二审,二审为3个月时间,二审是终审判决,不允许再上诉;如果被告能自觉履行生效的一审或二审判决,诉讼结束,如果被告拒绝履行,需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执行要在6个月内结束,但是,通常来说,交通案件1个月左右就可以执行完毕。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回答2:

交通事故一般5-10就能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 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交通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回答3:

这个就不太好说了,因为我们国家施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一审审限普通序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延期。如果双方有一方上诉,就进入二审程序,审限为三个月。
时效一年.
""开庭,判决,结案""一般在6个月内.
一般应在判决确定的时间内给付.
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赔偿款不能确定,需要看是否进入执行程序。

回答4: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长期限的需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需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回答5:

看你所在地法院当月受理案件数量多少了。法院立案有案号,要排队的,毕竟法院就那么些人。我所在地区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内就会开庭审理,三个月内能结案。法律有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该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下,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