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当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要么是延长期限(从6个月延长),要么是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逮捕,移交检察院。
取保候审,只是有条件的不受羁押,随时等待着传唤,并不是没事了。
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即有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
这是个诉讼程序,公安上是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查明有犯罪事实,就要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扩展资料:
按我国目前的司法设制,对一个犯罪嫌疑人是否决定取保候审,完全取决于办案机关,一般是由经办人按内部行政流程逐级上报,最后由领导审批,办案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整个过程不是透明的、公开的,正常的取保候审申请往往石沉大海。
也正是如此,大大增加了取保候审的神秘化,只有想方设法通过关系,才能获取一些内幕消息,于是,社会上打着“捞人”旗号的人大行其道,同时也给权钱交易留出了足够的空间。
相对于羁押状态,取保候审在一般人看来就是“释放”,只是当事人在被取保候审的一年时间内要随传随到,并要遵守法律关于被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这对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及节约司法资源有重大意义,乘着司法改革的春风,如能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取保候审制度将是众望所归。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北京晨报:取保候审不应神秘化
取保候审,只是有条件的不受羁押,随时等待着传唤,并不是没事了。
1、 依据《刑诉法》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届满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并退还保证金;
2、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即有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退还保证金;
3,这是个诉讼程序,公安上是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查明有犯罪事实,就要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当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要么是延长期限(从6个月延长),要么是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逮捕。
这个不需要太担心。不管怎么样都要经过这一关的,不是说给你取保候审了就不会判刑,也不是说变更为逮捕就会加重处罚。只是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违法情形。
我估计你说的意思就是要变更强制措施了,比如改为逮捕,那么就要到看守所羁押了。
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或一年,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当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要么是延长期限(从6个月延长),要么是变更强制措施,如改为逮捕。
这个不需要太担心。不管怎么样都要经过这一关的,不是说给你取保候审了就不会判刑,也不是说变更为逮捕就会加重处罚。只是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违法情形。
我估计你说的意思就是要变更强制措施了,比如改为逮捕,那么就要到看守所羁押了。
公---检---法,这是个诉讼程序,公安上是侦查机关,查明犯罪事实,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如果公安机关查明有犯罪事实,就要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取保候审,只是有条件的不受羁押,随时等待着传唤,并不是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