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不是强制服兵役。
美国兵役制度,是指美国长期以来实行战时以征兵为主,平时以募兵为主的两种兵役制度。1940年至1972年,一直实行选征兵制。
1973年废除了选征兵制,改为募兵制。
招募对象主要是17至21岁的男女青年,由各军种部队设在全国各地的募兵站每月招募一次,合格者与军方签订合同。期满后,需留用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扩展资料:
美国兵役制度的简介:
招募对象主要是17至21岁的男女青年,由各军种部队设在全国各地的募兵站每月招募一次,合格者与军方签订合同。
期满后,需留用的人员可续订合同。应募者可自由选择服役地点、军(兵)种和具体单位。
废除选兵制的原因:
年轻的和平主义者成为拒服兵役者,远离战争。拒服兵役者和其他反战激进主义分子定期举行游行示威,抗议美国政府的军事行动
参考资料:美国兵役制度-百度百科
美国现在不是强制服兵役制,是全志愿兵役制。
美国兵役法规定,凡年满17-35岁的美国公民,经智力和体力测试合格者,均可志愿申请加入美国军队。志愿服役的年限根据申请人与美国军方签定的合同而定。第一次入伍的最低服役年限是4年(服现役的年限由个人自愿选择并签订服役合同,一般为2至6年,若选择2年,则退役后还要服6年的预备役),核动力,电子等技术密集型军种的最低服役年限是6年。第一次服役期限满后可以继续与军队签合同,继续在军队中服役。继续服役的期限是2-30年。新兵如果不想继续服役可以退役或转预备役或改变军种。美国军士的服役年限是:中士20年,上士23年,三级军士26年,二级军士28年,一级军士30年,军士的服役年龄不能超过60岁。凡超过年限不能晋升者就退役。
美国现行的兵役制度是全志愿兵役制,也就是军方招募,符合条件的年轻人志愿报名入伍,军方也是目前全美最大的雇主之一。该制度是1973年3月尼克松总统在美军全部撤出越南之后宣布实行的。这一制度既强调爱国主义,宣扬为国家和美国价值观效力,也强调通过较高的福利待遇和大学深造机会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军队。此前,美国曾实行过民兵制、募兵制、征兵制等兵役制度。经过近30年的改进,美军目前的全志愿兵役制已经基本成熟。从薪水来看,目前,一名入伍1年的士兵每年的工资差不多有2万美元,同时免费享受医疗保健和各类保险,而军官的收入就更高了。
此外,士兵还可以在退伍之后获得政府资助上大学的机会。1944年,美国国会通过《二战士兵权利法》,规定服役期满的士兵有权获得助学金,进入大学深造。至今已经有2000万以上的军人从中受益。美国陆军的现行政策规定,服役期满两年的士兵,退役后可以获得2.6万美元的助学金,而服役4年的士兵则最多可获得5万美元的助学金,这笔钱在美国读完一个普通公立大学完全没问题。这一规定吸引了许多贫困人家的子弟加入军队。此外,美国军方还把目光瞄准了大量的外国移民。根据规定,凡是拥有永久居民身份(即有绿卡)的外国移民,只要满足条件均可应征入伍,而在军中呆满一定年限之后便可转为公民身份。这一规定对于那些多年得不到公民身份的外国移民来说颇有吸引力。这也使得美军成为一支少数民族士兵比例很高的军队。
美国是征兵制,不会像韩国那样强制入伍服役,但近几年来美军新兵如无人数逐渐减少,很多大学生和青年人不愿从军,因而美军将那些处在服刑期或者为逃避法律的人经过训练后投送到战场,所以导致了美军兵员素质下降
美国只有在战争时期会实行强制兵役制
美国是义务兵役制,但不是强制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