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都处理好,很多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没有在意这个问题,在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产生纠纷,在写离婚协议时如果不注意,就可能为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 首先就要约定好孩子随哪一方生活,对方如何支付抚养费,对抚养费的数额也要考虑到物价上涨、孩子的实际花销等因素综合考虑。其次要约定如何探视,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八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由于离婚协议涉及到方面,技术性非常强,有许多当事人从网上下载模板,给自己留下了很大的隐患,建议委托有丰富经验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策划和撰写,以免留下后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标准和模式,但是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同时,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有外债,有孩子离婚协议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