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个人申请解除劳动的,没有经济补偿金。但有以下情况的除外: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情形;
这个要分情况的。
如果企业在用工方面没有过失,个人申请解除合同是没有补偿的
如果企业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另外,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有:(一)企业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不具备营业资格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
个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条款的。
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的话,员工是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相关的补偿。具体要看你的是什么情况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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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手里有没有相关证据。
还有,你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至少要提前1个月告知公司,如果是书面告知更好了。
公司对你经济赔偿的原则是:你在公司工作N年,公司在你离职的时候多赔偿你N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