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卖掉一套,需要缴纳全额房价1%的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因此,在你们这个交易当中,不用交营业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
1、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
2、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也就是说: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成交价格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20%
关于对房改房的房屋原值等细节的规定,你可以再详细看一看该文。
3、在实际操作中,税局对于二手房交易大多是核定税率征收的,因为这样简单省事。以广州2008年为例,是直接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计算个人所得税,比如成交价为24万,则要交2400元个人所得税。
规定业主持有两逃,以及两套以上商品房,卖掉过户一套,需要缴纳个税。
个税规定可以选择缴纳:一,业主可选择目前住房评估总价的1%为个税。
二,业主可选择以住房目前评估值减去买入住房总价,这个差额的20%为个税。
房产过5年而且是一套,可以免交,要不都是1%,无论面积大与小!
目前出售房屋的所得税可以选择
1 。按出售价格1%计算。
2,按增值部分(现价值-原值)的20%计算。
大部分人选择1,因为目前房价涨的高,如果房价不涨,涨的少,显然就选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