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男生和一个女生谈恋爱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女生对自己好,被照顾得很舒服;女生漂亮,带出去有面子;女生有才华,知书达礼;女生温柔,性格平易近人;女生有钱,可以满足物质需求等等。
我的前任就是很喜欢我,拼命追我,对我好到不行,在他面前我就是男神般的存在。我在和前前任分手后的半年答应和在一起,因为和前任扥手让我很痛苦,最终我想用她的好缓解我的痛苦。不过我们异地恋,其实我真的不喜欢她,虽然异地,我从来不会想要见她,见面也不会觉得很高兴,离开也不会不舍,就图她对我好,有安全感。在一起没多久我就提了分手,我觉得对她不公平。她对我再好,我还是不喜欢她。
分手是提了,但她套路一套一套的,特别会说,一直让我给她点时间,感情慢慢培养,同时又超级舍得给我买东西,就这在一起了差不多两年。后来我真的还是不喜欢她。给我买东西我都不想收了,在网上买的我就拒收,发红包也不要。反正分手分得很痛苦,我痛苦是因为她的纠缠不清,她痛苦是因为爱太深。现在想想真的很对不起她。当初就不该图她的好就和她在一起。给了她机会确有付不了责任。
我和她也没见过几次面,也更没有什么亲密接触,连牵手和拥抱什么的都没发生过。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不爱就不要跟人家在一起,如果自己有过不去的坎,就别祸害人了,自己慢慢熬过去呗,拉别人垫背干什么。还是得活得善良一点,自己痛苦过,为什么要去伤害别人,让别人也痛苦呢?也劝告所有妹子,在爱情里千万不能委屈自己,找不到爱你的人那就单着吧,对的人迟早会出现的,别急着把自己的美好都浪费给一个不在意你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