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矿产资源破坏价值并不等同于违法所得,价值应该由有资质的地勘单位经鉴定后,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评审后认定。第二、非法采矿罪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对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到5万元以上。这其中的价值是指扣除成本以外的纯收入。第三、非法采矿罪应该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交司法机关侦破。未达到刑法处罚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罚。
意见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