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申请人准备相应材料到公证处进行办理。房产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死者生前留有遗嘱,则可以根据遗嘱办理公证;若没有遗嘱,则需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到公证处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到派出所办理);2、被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凭证;3、继承人的相关身份证件。若办理的是法定继承,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补充的材料如下:1、法定继承人证明。需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该证明的内容主要为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相关情况。2、若法定继承人多于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之一,还需其他法定继承人书面表示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之后,继承人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应提供的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4、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
一、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1. 办理流程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 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
房地产继承公证的审查时间为15天。经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公证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需要核实相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应及时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