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4-10-29 05: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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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2: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全文共分为6章,包括总则、结婚、 家庭关系、离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附则,共51条。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百度百科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条文) 百度百科



回答3: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明确说赠予其中一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回答4:

按最新修改后的婚姻法,除非特别说明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否则默认为亲子一方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父母出资赠与,属于其亲子女方所有。

回答5:

如果能够证明是赠与一方个人的,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