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签劳动合同,上二十四小时班,现在辞退我,又没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我,如果经济赔偿应怎么计算,

亲们!详细告诉我,谢谢!
2024-11-22 2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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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合同,而且超过8小时工作制度的,而且违规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合同,单位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赔偿;违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要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才能获得赔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