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别人偷盗,但是没有证据。可以要求立案调查吗?

2024-10-29 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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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知道别人偷盗,可向公安局报案,是否立案侦查还需根据情况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

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盗窃罪》立案标准

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

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

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

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个人诈骗和抢夺公私财物的案件,参照上述立案标准执行。

关于各省市立案标准(均为1998年司法解释的,新标准未公布)

北京市盗窃罪立案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为1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为10000元以上;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60000元以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盗窃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回答2:

财物被盗,被害人有权报警,并可以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嫌疑人,警方应该通过立案侦查、收集证据,进行认定,抓获嫌疑人,如果抓错人,由警方进行适当处理,与报警人无关。

回答3:

  知道别人偷盗,可向公安局报案,是否立案侦查还需根据情况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