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房子一般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到期了一般房子是怎么处理的?谢谢

2024-11-10 16: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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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我国住宅房屋的土地使用产权为70年,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自动续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五十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回答2:

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那天开始计算。

假设开发商是2000年交的土地出让金,业主2010年出售该房,那么该房产还剩60年使用权。

房改房:由于房改房建设时,未曾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房改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以房产证的发证日期或测绘表的测绘日期为起始时间,用70年减去已发生的年限,就是剩余的产权年限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扩展资料: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产权年限

回答3: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拓展资料

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

参考资料:房屋产权年限

回答4:

买的房子一般使用多少年,这个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这栋房子可以挺住多少年,这是建筑物寿命;二是,建房子的地,更具体的来说,是你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的所属土地使用性质,这是规划局与国土局等部门共同确定的,按现在的条例,一般是住宅70年,商业40-50年,个别其它用途的(比如临建)在10年20年不等。

相信你想问的是第二方面。这个问题要注意2点,一是这个使用期是从该土地交完出让金,可以开发之时起算,不是你买到房子才起算,比方说你买到一套住宅,是70年期的,但这块地是开发商12年前就买下的,现在才开发成功卖到楼给你,那你这套房的有效使用期就只余下58年了;二是,建在同一块地皮上的同一栋楼,都可以是不同的性质和不同的使用期限,比方说同一栋楼,裙楼是商业的,塔楼是住宅,那么你买的是商铺那就40年,是住宅就70年。

到期了怎么处理现在还没有确切的法规,各地说法不一,最理解的说法是到期后自动续期;最让小业主怕怕的说法是,到期后将无偿收回。
由于我们新中国成立都还没有70年,大部分的土地都还没到期,只有个别地皮是当年地方政府在国家的具体办理办法出台前先试水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当时不知道中央定的年限会是多少,所以就往保守来定了个30年(好象青岛就有一批),现在倒是早过期了,但也还没有处理,当地政府应该也还是在等中央的最终指示或人大的相关法规出台吧。

回答5:

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那天开始计算。
假设开发商是2000年交的土地出让金,业主2010年出售该房,那么该房产还剩60年使用权。
房改房:由于房改房建设时,未曾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房改房的使用年限,一般以房产证的发证日期或测绘表的测绘日期为起始时间,用70年减去已发生的年限,就是剩余的产权年限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