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末(季度末)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做如下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在实际缴纳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
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在月末(季度末)计提企业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同时做如下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在实际缴纳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先按企业利润计提: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预缴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计提时:借:所得税费用5517.12
贷: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5517.12
缴纳时:借:应缴税费——企业所得税5517.12
贷:银行存款5517.12
贷:库存现金
借:预付应收(子目:应缴税款)
待年终所得税额清楚后,其“预付应收”为“贷方科目”
“所得税”为借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