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你二十四条没看完吧!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 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它是说总承包分包的承包单位不得分包
再看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 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桩基工程可以单独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 2001规定:“桩基子分部工程”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不属于房屋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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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是总承包的单位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 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它是说总承包分包的承包单位不得再进行二次分包。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 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你的说法有误,不能笼统的说:“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包括钢结构一级资质”;
2、准确的说,应该是:“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内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含括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内的工程内容”;
3、首先,我们得理解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5 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4、其中结构工程就含括钢结构工程等;
5、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分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分一级、二级和三级,他们每个等级所要求的条件都不一样。
6、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注册资本最低600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注册资本最低1000万,这只是注册资本的不同,在专业人员和设备等上的要求也不一样。
7、故,相应的等级对应相应的工程大小。
你最好把建筑法规好好地看看!上面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