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如果是要划分责任的事故(如刮蹭)如果一方主动移动位置造成责任难以判断的对方全责(就是说双方已经知道事故而且查看后一方在未进行证据保全情况下仍移动车辆),但是非故意移动不属于这个范围(如不知道发生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反应太慢)。这种情况交警判断就是双方下车查看后乙方仍然移动车辆。无责任划分事故不在此列(如追尾)。至于对方驾驶证问题不影响责任划分,但会影响索赔以及如果出现伤亡的判罚
要根据具体问题分析。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没有,对方又不是肇事逃逸。对于这种事故一般路面民警不会划分事故责任的,要由事故科的民警做事故的痕检。痕检费为没车五百,由事故责任方支付
一般事故在对现场拍摄划出停车位置后,可以把车辆移动,以免造成交通堵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