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库范围应退用地红线多少米

2024-11-10 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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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筑红线宽销晌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一般多层退让至少5m,高层退让至少10M。

从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0米。

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扩展资料:

定义与组成:

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 

建筑红线一般由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组成。道路红线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建筑控制线是斗改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线。基底与道路邻近一侧,一般以道路红线为建筑控制线。

建筑红线是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慎锋线,又称建筑控制线,是建筑物的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线。建筑红线可与道路红线重合,一般在新城市中常使建筑红线退于道路红线之后,以便腾出用地,改善或美化环境,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红线



回答2:

具体看当地的技术管理规定,最小要求3m或5m
如:
厦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用)

第四十三条 建筑物的地下部分退让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距离不小于其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高度)的0.7倍,且最小退距不得小于5米。

其它地下构筑物、管井、管沟等退让城市主、次干路道路红线的净距不得小于3米;退让城市支路以下道路红线不得小于2米。

崇州市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利用临规划道路、河道集中绿地的地下空间进行建设,其地下建筑物板顶标高应低于相邻规划道路路面标高0.6米以上。

德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九)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定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按上述离界间距退让边界,或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要求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的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施工技术论证部门评审,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可后,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其最小值应不小于2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腔搏行)

第四十二条 超出建筑外框(地上部分)的地下建筑物,后退公共绿化(带)的距离不应少于3米;后退城市道路、相邻建设用地和已建用地边界的距离,不应少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底板的距离)的0.7倍,且最小值不少于3米。
按上述要求退让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技术鉴定辩圆悔部门鉴定,向周边用地单位或个人公示后,报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缩小后退距离,但最小值不应少于3米。
当界外建(构)筑物、地下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应视建筑结构设计及场地地质情况,加大新建地下建筑后退地界的距离。
当相邻地块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项目协商谋求地下建筑联体建造时,可不按上表控制连接处离界距离,但应满足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新区三期控制性详规

(4)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地板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不得小于3m(不含相邻地块的地下连通空间)。
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送市法制办审核征求意见稿

(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的地下室与用地红线的距离,必须满足周围建筑的安全和施工安全要求,并不得小于3米。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三十八条〔地下建(构)筑物〕除城市基础设施外的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沿城市道路布置时,其地下建(构)筑物不准超越建筑红线。

第三十九条〔地下建(构)筑物与用地边线的距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的地下部分与用地红线的距离,必须满足安全的要求,并不得小于3米。

长沙市城市携正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四) 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不宜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底部的距离)的0.7倍,且其最小值为3米。

回答3:

各地的要求不完全一致
一下仅作为参考
1、上海——地下建筑物的离界间距,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底部的距离)的0.7倍;按上述离界间距退让边界,或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要求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施工技术论证部门评审,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定后,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其最小值应不小于3米,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版)(2010修订)第三十三条第(四)款
2、江苏——地下建筑物退界距离应当满足施工安全、地下管线敷设等要求,一般不小于基础埋深的50%,且不得小于5米(旧区或用地紧张的特颂迅携殊地区不得小于3米)。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相邻基地的地下建筑可毗邻建造。地下室出入口及其他构筑物在满足施工安全、市政管线敷设、交通、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退界距离可酌情减少。《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第3.3.3.6

所以说地下室的退界各地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楼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最后根据我自己的经验补充一下:实际上地下室的退界,只要能够提供合理的地下室维护施工昌缺方案(采取特殊工法如地下连续墙双墙合一,仅需要1.5米甚至更野伏小的维护范围)、不影响室外管线的布置、当地规划部门许可等)是可以再缩小的,我就做过外墙仅退界1.5米的施工图。当然这种情况在市政或是政府项目中比较可行,一般民用项目是比较困难的。

回答4:

5M

回答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