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球员合同问题:年薪为什么是先少后多?而不是平均分配?

2024-11-02 00:19: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先少后多, 也有平均年薪的 也有先多后少的、
之所以开出先少后多的年薪,多半是因为这名球员正值上升期或者巅峰期,球队认为他会越来越值钱,所以开出这样的合同。
与之相反的就是先多后少的了,前几年本.华莱士离开活塞加盟公牛的合同就是递减合同,因为当时他已经过了30岁了。
每个合同一般都附有了球员选项或者球队选项,往往是最后一到两年的合同,我们看到很多球员执行球员选项,一般都是认为这一年跳出合同签不到更加高额的合同,而跳出合同的往往都是希望在当下拿到一份长期的更好的合同。

理论上球队可以和球员签订一份多年平均年薪的无选项的合同,但是这些递增递减 选项之类的大大的增加了合同的可操作性,所以一般的合同都有这些东西的。

火箭为林书豪提供的合同是第一年500万美元、第二年522.5万美元,第三年则直接达到1480万美元。火箭所提供的合同第三年1480万美元的薪水,让尼克斯很难下决心去匹配。如果尼克斯匹配了这份合同,他们将在第三年受制于奢侈税,将会因为受到奢侈税处罚,在2014-15赛季为林书豪耗费3000万美元。 理论上,如果这份合同的三年都是有保障合同,那么尼克斯即便裁掉了林,也会将他的薪水算在整个球队的薪金总合上。 这估计是尼克斯犹豫的最大的原因。

回答2:

火箭给小林开这个合同主要是为了恶心纽约的,按照合同,小林是受限制自由球员,也就是说任何球队都可以报价给他,纽约尼克斯可以选择匹配还是不匹配。如果匹配,他下赛季还是必须加盟纽约,如果不匹配,那他就可以走。如果每年800万,纽约还有薪金空间去匹配,不用交奢侈税,如果前两年500万,后一年1500万,这份合同尼克斯要匹配的话,第三年就要交高昂的奢侈税,高达1500万美元的奢侈税。这样纽约就不会轻易匹配这份合同,火箭获得小林的可能性也就更高了

回答3:

NBA球员合同因人而异,可以先少后多,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先多后少,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并符合nba规定即可。
延伸:0—6年NBA球龄的队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25%,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900万美元;7-9年球龄的队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30%,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1100万美元;10年球龄以上的球员,最高年薪为球队薪金总和的35%,或该球员上赛季年薪的105%,或者是1400万美元;如果一名球员与新球队签约,合同最长年限是6年,每年年薪最多可递增10%;如果他与原球队签约,合同的最长年限是7年,每年年薪最多可递增12.5%。

回答4:

年薪分配先多后少、先少后多、平均都可以,管理层会视情况而定,正如楼上所说,林书豪的合同就是火箭阻止纽约匹配而设成第三年高薪,让纽约承担奢侈税风险!

回答5:

一、球员要适应一个球队需要一个时间,他的状态肯定是越来越好(一般情况下)那么对应的价值也越来越高;
二、为了防止你在第三年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