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外逃的,会被通缉。交纳取保候审保证金的,会被没收。采取保证人的,会对保证人进行罚款。
2、对于负责执行的机关(一般是居住地派出所)是否追究行政责任,还要看执行机关是否履行相关职责、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基于取保候审并不限制人身自由这一特点,外逃是难以避免的,也很难去追究执行机关的行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执行取保候审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决定机关。
取保候审 不是公安机关做的,这个有担保人的,会追究担保人的责任的
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重大疾病,怀孕,哺乳期的妇女,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如果所涉及的犯罪金额巨大,或者没有上述法定取保候审的条件,经济犯罪的嫌疑人,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
取保一年未作处理,只能说是自动解保了。公安机关可能是已作出解除取保的决定了,只是未宣布而矣。
你好
1、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等活动,期满依法作出撤销案件或者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决定;
2、公安机关逾期没有做出处理决定,属于工作疏忽,此与嫌疑人逃跑没有必然联系,公安机关的责任只是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