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1】父亲母亲是在儿子和儿媳妇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如果没有儿子和儿媳妇一块的书证和录音等证据,只能认定是儿子儿媳妇共有财产。而父母再有其他证据,只能证明是(1)赠与儿子夫妻房子(2)借给儿子夫妻钱买房子。
【2】只有儿子和儿媳妇共同有书证,录音证据等证据,说明房子是父母买的,不是给他们夫妻的,因为户口问题才落在儿子名下的。儿子,儿媳妇必须签字,按手印。这是书证,录音证据录像等证据不用签字。以后不会因为房子起纷争。
没有权利哦,婚前财产的,虽然没有证明,但是也是婚前财产的
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如果要确认房子是父亲的,现在需要通过诉讼来确认过来,这样他们离婚的时候房子就不会被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