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指的是工程最终的竣工档案吧?
施工单位整理归档C卷 上交当地档案馆。
监理单位整理归档B卷 上交当地档案馆。
其中施工单位要把涉及到甲方、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的印章都盖完。
竣工资料表格全部是由施工单位填写。
这是<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规定的。
第一条 承诺书依据: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管理,确保竣工档案完整、
准确、及时归档,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杭政(85)266号《杭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档案移交事宜签订承诺书如下。
第二条 移交范围和要求: 移交范围包括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包括
50万元)或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做到齐全、完整和准确。
第三条 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档案(除竣工决算外)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十五天内完成移交。竣工决算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移交。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工程项目在市城建档案馆登记时,甲方应提供城建档案管理有关法规文件,工程在建过程中根据乙方要求对工程竣工档案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2、甲方在收到乙方档案竣工验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并提出档案验收意见。竣工档案由甲方接收进馆。同时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3、竣工档案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整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项目登记后,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根据工程规模配备——名专兼职城建档案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移交工作,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同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工程竣工档案。
2、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应通知甲方参加并签署档案验收意见。 3、工程项目因故延期或停建缓建,乙方应及时(最迟不超过计划竣工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2 竣工资料归档的范围、分类及任务划分
2.1竣工资料的归档范围:项目建设的申请报告、上级批文、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谈判材料、征迁文件、地质勘探报告、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设计计算书、设计图纸、施工招标、投标、承发包合同、协议书、预算、决算、设备订货合同、设备图纸、设备说明书、合格证及施工管理全过程中的资料。
2.2竣工资料的分类:大体上可分成四个阶段的资料:一是项目提出筹备阶段的资料;二是勘探阶段的资料;三是设计阶段的资料;四是施工及验收阶段的资料。
2.3竣工资料整理任务的划分:原则上由担负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按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建设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