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狄仁杰
出身于太原狄氏,早以不畏权贵著称。担任地官侍郎、同平章事,但仅四个月便被酷吏来俊臣诬陷谋反,夺职下狱,平反后贬彭泽县令。他在营州之乱时被起复,并于神功元年再次拜相,担任鸾台侍郎、同平章事,进拜纳言。后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复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使得唐朝社稷得以延续。
3、于成龙
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
4、施世纶
担任漕运总督。全名为“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为清朝漕运事务的高级官员,是年57岁。施世纶为官清正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贵,勤于民事,在民间素有“施青天”之誉,被康熙帝称为“江南第一清官”。
1、东汉 宗均
九江太守,那里有很多凶暴的老虎,屡次成为百姓的祸患,官府常常征集、设立捕兽的栅栏、陷阱却仍然有很多人被伤害。宗均说:“虎豹在山上,龟和鳄鱼在水里,它们各自有生活的处所。况且江淮之地有猛兽,就如同北方有鸡、猪一样。现在成为百姓的祸患,罪过在于残忍的官吏,而不辞辛劳地张网捕捞,不是顾怜(百姓)的根本做法。一定要斥退奸邪、贪婪的人,考虑提拔忠诚、善良的人,可以全部去掉栅栏、陷阱,免除赋税。”这件事过了以后有传言说老虎都相互结伴向东边渡过长江了。中元元年,有很多蝗虫(闹蝗灾),它们一起飞到九江的边界,就向东西两个方向散去,由于这件事宗均的名声被远近的人们称颂。浚遒县有唐、后两座山,百姓共同祭祀它,所有的巫神都要为山神娶百姓的女儿为妻,每年都要更换,百姓于是就不敢进行嫁娶之事,前后几任太守都不敢禁止。宗均下达命令说:“从现在开始,给山神娶的妻子都要从从事巫术的人家中选娶,千万不要打扰百姓。”于是,这种事就再也没有了。
2.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赵广汉任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3. 黄霸(?-公元前51),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科举制度,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卒史。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4. 徐有功(?-702),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但最终皆因找不出他贪赃或徇私枉法的证据,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5.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6. 陈希亮,字公弼,北宋时期眉州青神(今属四川)人,原籍京兆(今陕西西安市)。他从进士及第开始,为官30余年,先后任过知县、知州、知府、转运史等地方官,也曾到首都开封府及朝廷任职,不论是在地方还是京城为官,陈希亮嫉恶如仇,不考虑个人的祸福进退,为平民百姓称颂,使王公贵人害怕。后因辛劳过度而逝世,享年64岁。著名文学家苏轼,自称平生不为人作行状墓碑,但他十分敬佩陈希亮的为人,担心陈希亮的事迹失传于后世,而破例写下了《陈公弼传》。
7.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
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
8. 况钟(公元1383-1442),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9.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40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20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10. 汤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从历史上看,清官终极上干不过贪官,清官虽然誓死与皇帝一心,可到临界点上皇帝与清官却不一条心。人的欲望永远大于实际上能把它填满的填充物,这意味着在自然状态下(即在没有有效监督机制下),清官不可能比贪官多,清流的力量不可能比浊流的力量大。中国那么多代王朝,贪官下马虽多,但是最后都是浊流毁灭了这个王朝,而不是清流拯救了这个王朝。所以清官与贪官的关系根本上讲是独虎对群狼的局面,势单力薄,处于随时可能被毁灭的情势里。清官的最大力量源泉是朝廷,可是十个贪官好歹能让一个朝廷成其为朝廷,一个清官却绝对支撑不了一个朝廷。这就意味着皇帝不可能完全违背十个贪官的意志而为一个清官撑腰。从理论上讲,皇帝也是人,他对享受的要求更高更多,贪欲更大,因而皇帝的气味与贪官更接近。这意味着,清官的矛头最 后必然刺向皇帝,也就是说,如果任由清官作为,最后必定伤及皇帝。如果皇帝完全由着清官,皇帝则损失多多,从本质上讲,清官与皇帝不是同路人,不是利益共同体;中庸点讲,清官是朝廷平衡权力的一条腿,极端的讲,清官是皇帝之敌。人有人格,国有国格。格是什么?格是取向,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格是规范,是规矩,是为人之本,是立身之道。而我又一直以为,在诸色人等之格中,“官格”当属首重之列。
《论语》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自省也”,又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都在讲做人之道,当然,儒家学说更是历代为官之道之圭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为国人为人为官的信条,成为国人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目标。无论是屈原、包拯、文天祥,还是范仲淹、诸葛亮,无论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还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历史上的清官、廉官、勤官、绩官、能官,都是讲求官德官格的模范,他们以自身的爱国、为民、勤政、重义、忠诚等高格美德,在历史的“凌烟阁”上镌刻下了不朽的名字,他们为当时的人民奉献了真诚和心血,他们为历史的前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跟新闻报一样的名人故事,比如说燕子使徒比如说将相和宁相如。
陈毅治理上海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