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出生,但籍贯是外地户口的并不算北京户口,只有符合北京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后才是北京户口。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九条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扩展资料
《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
第五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
第十条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三)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档案审核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上述材料经区指定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取消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
如果籍贯是外地户口,即使在北京出生,也不算是北京户口,需要后期办理才可以成为北京户口。因为北京采用的是积分落户制度,需要达到一定的积分值,才可以申请在北京的户口。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扩展资料:
人民网北京10月15日电 (尹星云)为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北京市今年首次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在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申报、审核、复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即日起,今年申报积分落户的124657名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按照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关于落户规模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北京市确定的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对应的最低分值为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原则,实际公示名单共6019人。
在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年度落户规模将保持在6000人。由于每年申请人群规模和情况会有变化,每年达到积分落户规模的实际分值会有所不同。
此次面向社会公示的落户人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在京稳定工作时间长,体现了长期在京工作的要求。二是年龄跨度大,中青年占主体。其中年龄最大的58岁,年龄最小的31岁。三是行业分布广。
申请人来自科技服务、制造、金融、媒体、教育医疗、环卫、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等各行业。四是获得奖励加分人员更具优势,如100分(含)以上高分段人员中35.8%来自高新技术企业,23.4%获得创新创业奖项,12人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北京市积分落户在政策试行期间每年申报一次。今年未取得落户资格、明年继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四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只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需要变更的内容,其他无变化信息不用重新填报,系统将予以保留。明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5月份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市积分落户进入公示落户阶段 落户规模6000人
不算。
北京目前落户政策执行《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落户采用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对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中国户籍制度的特点是,根据地域和家庭成员关系将户籍属性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2005年底,中国开始着手改革户籍制度。
截止至2009年3月,已有河北、辽宁等13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
中国现阶段的户籍制度根据血缘继承关系和地理位置把户口划分为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现行户籍制度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户籍制度改革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持有农村户口公民和整个社会的迫切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籍制度
不算。
北京目前落户政策执行《北京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落户采用的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对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只有你积分分值达到一定数量后,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申请通过后可落户北京,与在哪生无关。
扩展资料:
积分政策解读
一、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3.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6.纳税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
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7.年龄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
8.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9.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
户口,通常称之为户籍,户籍地,就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即个人的出生的地方(按照最新的地域划分)或目前居住地。籍贯是祖籍的一种表述,指祖居(祖籍地)或原籍。简单地说,你只要拥有北京的户口蒲,能证明你现在的居住地是北京。就是北京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