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义:对争议中的诉讼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因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厉害关系。他的地位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而是具有独立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他总是协助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因为只要他协助的一方当事人胜诉,他自己的利益通常也就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