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母亲在香港满60岁需要照顾,拿的是香港非永久身份证,可以申请子女赴港定居。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母亲必须是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香港非永久居民。
2. 申请人在内地无直系亲属,且不依靠在香港的父母供养。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提交复印件。
2. 提交港澳亲属的邀请信原件(含信封)。
3. 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公证材料(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律师楼证明)、亲属关系公证。
4. 提交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办理相关手续的政府部门。
父母年满60,无其他子女照顾。 满足以上条件,才可排期申请赴港定居。批准但前提是 ,你的女儿必须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年满18岁. 另外在国内申请时
要看你母亲是怎样去香港定居的。
如果是拿单程证的,在香港有没有其他子女。可以申请一个在内地满18周岁的子女过去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