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唐朝地方实行州县制。州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刺史,两个副官是司马和长史。
司马和长史合称为“上佐”,是个地方小官,唐制规定,凡刺史缺员或为亲王兼领时,上佐可代行州事。但在一般情况下,司马并无具体职任,司马不亲实务,朝廷多用以优待宗室或安置闲散官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