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11-03 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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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