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私下把我的物品出售,转卖。利益所得占为己有,我可以要求补偿我货物的货款吗?

2025-04-17 08: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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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上,她作为保管义务人,擅自处分保管物获利,且拒绝承认有保管物的存在,从她的行为可以推定她的恶意的存在,基于此,她构成了侵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她应当承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的责任。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作价赔偿。所以你可以要求她赔偿你的货物价值。
刑事上,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罪,且金额达到较大的标准,你可以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她侵占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
如果你不想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去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她侵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