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时可以补开的,但是需要其开具的公司复印一下,且到各自的税务部门开局证明才可以,且原发票作废。但是各省市由具体的发票管理办法的,以各省市的发票管理办法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修订)》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