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自用行为是否交纳建筑业营业税

2025-04-02 23: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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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增值税、营业税都是以货物劳务服务为征税对象,其计税依据是销售额或营业额。自建自用行为没有货物转移,不征税。增值税自产产品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视同销售交纳增值税是因为增值税的征收是一个链条,如果做为最后一个环节的自用环节不征收,那么整个增值税的征收链条就不完整。
2、根据《营业税细则》第五条,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建筑业劳务征税,其中个人指的是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对于个人来说,大多数情况没有自建建筑物的能力,只能是投资,而投资建设行为是不征收营业税的。所以销售时只交销售不动产一道税。

回答2:

自建的房屋是不用缴营业税的,但几年将自建的房屋用于销售转让,则要先按房屋原值-建筑安装业缴纳3%营业税,之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5%的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相关税法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营业税的征税对象特别广,科目也很多。

回答3:

自建自用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回答4:

新建建筑物所发生的自建建筑物销售行为属于应税行为

回答5:

自建自用的,不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