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第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公司级的安全处进行厂级的安全教育,所以应有各部门的进行。
公司安全处进行总培训,然后各部门依据自身实际进行培训!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通知公司各项目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司决定利用春季恢复施工前的淡季对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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