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党员档案是和 人事档案放到一起的,能接受管理档案的单位可没几个,街道办管不了你的档案,他只能管理党员关系,所以你现在的党员档案要拿到你存放人事档案的地方去存放,不会增加存放费用。或者你就自己拿着,反正你是预备党员,到时候转正也是要调你的党员档案的。你转正完之后再 放到人事档案一起。
你应向街道办说明你的身份是预备党员。街道办不接收你的党员档案,那他们如何确定你的入党时间,转正时又会在什么地方填写支部和党委的审批意见。这些情况,你应委婉向街道办说明。再说,按照实践来看,党员的档案除领导干部的以外,好大一部分都由基层党委保管,虽说文件法规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
因此,对于应届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如果其党员档案尚未建立或完善,应当由其所在的基层党委负责建立和完善。在此过程中,基层党委可以将预备党员的相关材料(如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养教育材料等)进行整理和归档,并按照规定报上级党委审查和备案。
同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应当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等途径,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因此,如果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需要将党员档案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才市场等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在转移过程中,应当与负责管理党员档案的机构或专人联系,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总之,对于应届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其党员档案应当由所在的基层党委负责建立和管理,并根据个人情况及时完善和转移。在转移过程中,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党员档案的安全和顺利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