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法院起诉离婚好几次了,但法院都以被告人未到庭,送不到传票。而驳回或者判不离,我现在怎么办

被告不愿离,拒不提供他的现居住地址,所以一直找不到他人。
2024-10-30 04: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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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去法院起诉离婚好几次,如果法院传票无法送达,可要求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处理,即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案件可正常开庭。
法院下传票找不到被告,可以申请用公告形式送达,公告是60日再加上给被告的15天答辩期(即75日),公告送达期满后被告仍未出庭,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涉及婚姻案件处理分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第12条:离婚案件,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否当庭作出离婚判决?
答: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会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所以,离婚案传票无法送达一方时,法院一般会驳回或者判不离,只能通过申请公告方式处理。

回答2:

再次起诉,不要撤诉,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如果被告在公告规定的期限(60日)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回答3:

不提供地址的可以公告送达……
判不离后,再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回答4:

可以申请公告送达。

回答5:

可以申请公告送达。
西安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