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58562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58957人相比,十年共减少173333人,下降29.60%。年平均下降2.60%。
全县登记的户籍人口为842815 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205758户,家庭户人口为5764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5人减少0.7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91884人,占49.80%;女性人口为293740人,占50.2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00下降为99.36。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3424人,占19.37%;15-64岁人口为393131人,占67.13%;65岁及以上人口为79069人,占13.50%。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3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9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4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35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52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4682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4177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指大专以上)的由888人上升为245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含中专)的由5010人上升为8627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5554人上升为3495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52524人下降为41285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291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592人,文盲率[6]由8.85%下降为6.90%,下降1.9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