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08年以前未给职工交养老保险,现在2012年职工要求企业补缴,有什么法律依据,有时效问题吗?企业呢?

2024-11-01 11:29:0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般情况下仲裁委有可能驳回仲裁请求,当然你可以提供时效中断的依据。
我手头有个案子,仲裁阶段因为时效问题被驳回请求,一二审均支持了请求。
另外,如果企业无法补交,可采用现金支付。
从实体方面讲,企业一定是有义务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这个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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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社会保险法2011年,劳动法1995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劳动合同法2008年。
企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必须缴的。
可以申诉到劳动仲裁,企业必败。

回答3:

东源集团后所煤矿昭通镇雄长岭煤矿临时工已干满三了年,还未得买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