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主动辞职不发工资是否违反新劳动法?

2024-11-19 14:19: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我国现行法律不存在有试用期内主动辞职可以不发工资一说,你可以请他出示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如果确定是在试用期内:你提前三日提出辞职,公司就必须支付足额报酬给你。不存在试用期内辞职就可以不给发工资一说。

另外: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从你入公司一个月后,公司未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就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薪资给你(从你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双倍计薪),公司若不依法支付你的劳动报酬,你可以凭工牌或任何可以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若其未为你购买社会保险,也可要求补偿。具体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2:

违反新劳动法。
应该给你补发试用期的工资。

回答3:

肯定要补发试用期间得工资。

回答4:

你们的《员工手册》是否有写明这项,如果有,那么很遗憾的告诉你。
是的
如果没有,你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但是收效甚微

回答5: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是劳动者的一项权利。辞职并不影响劳动者获取报酬的权利。无论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里面如何写,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