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契约”一词源于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义为交易,其本质是一种契约自由的理念。
所谓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而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救济的精神。契约精神不是单方面强加或胁迫的霸王条款,而是各方在自由平等基础上的守信精神。
契约精神,无论是私法的契约精神在商品经济中的交易精神,还是公法上的契约精神,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构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都有着积极作用。
扩展资料:
契约的作用
契约文献可以算少数民族古籍的一种。中国一些少数民族有自己的文字,一些使用汉字,无论何种文字签订的契约,都反映了当时当地特定民族的政治、经济、历史状况,有着重要的文献学意义。
这些东西已越来越少,一方面由于历史变迁,自然损毁,另外解放后,历经土改、文革,这些契约大都作为封建遗物被付之一炬,所存日见稀少。就笔者所知,还有其他一些民族有零星分散的契约档案存在,如维吾尔族、藏族等,都应尽快整理出版,作为重要资料保存,以利研究工作的开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契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契约精神
儒家文化也强调守信,“信”甚至被作为“五常”中重要的内容确定下来。但儒家的“信”更多是在“诚信”意义上提出的,并不相似于西方的“契约”。契约的存在,前提是有两方以上的主体。诚信作为个体的一种道德品质,诉诸的完全是自律和良知,而契约则更多诉诸于外在制裁的力量。
过去我们往往崇尚仁义和情感,但这两样却是多变的、多面的、感性的,可以随意按心情而变化,也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猜测。诚然,契约也可以撕毁,契约也有结束,但要各自承担结束的后果,而不是那种欲去还留的幽怨。
契约精神的实质其实就是讲诚信,也就是大家按规定的原则来交往处事,而不是出现规则外不合谐的举动.
就是说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