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
1、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以后只是在营业税上有所变化,在地税申报中除营业税以外其他都和以前一样,只是城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以增值税作为基数计算的,国税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法,适用3%的征收率,应纳税额=销售额x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你们需要在国税购买新的税控系统,并在国税购票,以前没有用完的地税票需要到地税办理缴销手续。所得税目前还是在地税申报,核定征收,税率都保持不变。从账务上看没有太大的变化,不过地税、国税都有一些关于营改增中所涉及到的一些相关的账务处理,可以登录国地税网站参看。
“汇算清缴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总额”以及“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简单地说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薪金所得给出了不是完全一致的定义,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所称的工资口径基本一致,但也存在细小的差别,比如企业所得税作为工资支出,而个人所得税作为免税项目
主要是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这类补贴、津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应作为工资支出,而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则免征个人所得税。还有企业所得税不作为工资支出,而个人所得税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 等等不同点。
第一,你公司经营范围中是否涉及到现代服务业项目和公路运输等?如果涉及才是营改增企业,你要到国税局填表,从此要在国税局交3%或11%的增值税。例如,你有广告,设备租赁,技术咨询等,原来是在地税交5%的营业税,现在改在国税交3%的增值税。因为你是小规模企业就不存在抵扣问题。特别提示,你首先要到国税填表,到相关部门购买开票机,发.票要开国税的。
如果不属于营改增的还在地税申报。
第二,汇算清缴是指年度终了次年5月31日前年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指按工资薪金适用税率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两者是两个概念,不是一回事。
汇算清缴中所指的企业税前可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是按当年度实际发放的金额扣除。以前是有标准的,超过标准要调税,现在没有了。
但其他项目还是有很多规定的标准,如业务招待费,宣传费,广告费,还有夸年度入帐需调整的收入费用等,都要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调增调减应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每年有五次申报企业所得税。
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25%=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扣除标准费用后的所得,如:2011年9日新规定3500元标准。
月工资薪金收入-标准费用3500=个人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交个人所得税。
原来的地税不用缴纳了,全部改为缴纳国税了。地税应该办理注销税种手续了。要是还有什么不明白打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