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别命题。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扩展资料:
1、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其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2、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3、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4、公务员的知识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公务员 百度百科_公务员考试
潍坊公务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
1、国家公务员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并按照报考职位的不同,分为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两种类型试卷,各试卷满分都为100分,且二者采用闭卷方式来考查。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主要题型为单选题。熟悉题型和考试重点的方式是在中公行测题库进行真题的训练测试。
3、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二、国家公务员考试出题方式
1、《行政能力测验》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均为单项选择题。从试卷总题量上看,省级(副省级)为135道,地市级为130道,省级(副省级)在数量关系这一模块比地市级多5道题。
2、《申论》采用主观题的形式命题,省级(副省级)和地市级试卷一般都为5道题。前4道题为问答式,其中包含一道或两道应用文写作题(如发言稿、简报、短评、倡议书等),最后一道题以大作文的形式呈现。
三、报考公务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
即国家和主考机关规定的成为某职位上的公务员不可缺少的起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参考资料:公务员考试百度百科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都考什么内容?
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面试主要是结构化面试。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包括数字推理,逻辑推理,语言理解,基础知道,数据计算等等,总分120分。能考到80分就不错了。多练习有些好处,你可以买些模拟试卷,网上也有。
申论是给你一些文字材料,要你提练出本质的东西,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写成议论文。能考到70分就可以了。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录用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