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和开展经济业务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支及由此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1)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2)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
(3)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以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4)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
(5)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督,以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
(6)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以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等。
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运动过程,反映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国家预算情况的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