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协议人:某某,女 ,××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某某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由一方抚养,另外一方每个月支付600元的抚养费。
1、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用等。如果子女抚养期间产生一次性大额支出的,双方再协商解决;
2、抚养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够按时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赔偿金。
4、抚养费支付到子女年满18周岁,超过18周岁以后,确实由必要支付抚养费时,双方协商确定数额和支付时间;
5、离婚后一年内子女户口迁到一方,另一方应协助办理,如果不协助,则赔偿损失 元人民币。
6、离婚后另一方户口一年内迁出,如果超过该时间的,按日支付补偿金 元。
7、离婚后,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子女的姓氏,擅自改变的,应及时恢复原来的姓氏,并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元。
三、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如下:
1、房屋,分割办法;
2、存款,分割办法;
3、家具电器,分割办法;
4、股票、基金,分割办法;
5、汽车,分割办法;
6、其他投资、财产,分割办法。
四、夫妻共同债权及债务:
1、双方共同债权,分割办法;
2、双方共同债务,分割承担办法。
五、探望权行使办法:
1、探望子女的时间;
2、探望子女的方式;
3、探望子女的地点;
4、爷爷、奶奶探望权的行使;
六、其他问题约定:
六、本离婚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抚养费问题,无非是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这三方面。那么我们来看下怎么约定比较好。这个角度,我是站在直接抚养房子一方来说的。
1、抚养权
这个比较简单,写一下孩子出生年月,几岁,约定由谁抚养就可以。
2、抚养费
首先是抚养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期限。
法律上支持的是到18周岁,但协议离婚一般会考虑到孩子读大学仍无法独立生活的,也可以写的时间长一些,比如写到23岁,或者写到完成大学本科毕业为止。
然后是支付方式和日期。既然是协议,这个双方协商好就可以,一般是一个月一付,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同意的话,也可以一年一付,甚至一次性支付,这个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约定。
下面这一点就更为重要了,就是对于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的约定。现在孩子的生活费是小事,大头是培训班费用和医疗费,我建议尽量对这个另外约定,比如,可以约定培训班费用各承担一半,医疗费用超出1000元的大金额,双方各承担一半。
如果担心对方拖延支付抚养费或不支付抚养费的,还可以加一条违约责任。比如,可以约定每逾期支付一天产生千分之几的违约金。
3、探望权
关于探望权,我认为约定每月探望的次数不要太多,如果探望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我建议呢,每月享有两次探望权差不多了,可以约定单周或者双周周末探望,比如可以约定在每个月的单周六上午九点到接孩子,在次日周日下午七点前将孩子送回。
我一般还会建议当事人约定,孩子10周岁以后,具体探望时间和探望方式,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意见。这个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删减。
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出现一方恶意不配合行使探望权的情况,如要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最好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如果不配合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并约定违约金额。
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