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需要哪些手续

2024-11-18 02:10: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由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同意转出的条(有专用单)。
凭上单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开出接收单,到转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报案在接收单上盖章。
凭转入学校的接收单(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到现在就读的学校开出转学证。到现在就读的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在转学证上盖章。
凭转学单到转入学校报到就读。要看孩子的户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转学联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学校的转出证明和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其次是原所在学校给新学校开据的“转学证明”;孩子的“健康卡”;“电子学籍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

回答2:

手续如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应予退学的:

1、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2、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转学

回答3:

手续流程如下:

1.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

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

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

3.xx市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

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xx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扩展资料: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在其前又开设了幼儿园。一般6-12岁为小学适龄儿童,现阶段小学阶段教育的年限为6年,有些地方仍是5年。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

小学教育除了教育的特点外,还有独特的基本特征:一是全民性;二是义务性;三是全面性。

初等教育机构最早产生于十六世纪的德国,由城镇主办,教习实用知识和新教教义。

六年制

小学教育一般是六年制,分三个阶段:一年级、二年级叫低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叫中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叫高年级。1970年初,本着“教育要革命,学制要缩短”的理念,开始将小学六年制改为五年制。1979年,又将五年制改回到六年制。

五年制

21世纪初,一些地区又进行试验,实行小学五年制教育。如宁波、山东等地2006年在部分学校试行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五四学制”试点。济宁等地现今也沿用“五四学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小学 百度百科-转学

回答4:

小学转学需要手续如下:

  1. 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 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 经接收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后;
  4. 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5. 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学生转入学校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

转学是指学生因家庭住址迁移且户籍变更,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转学需要注意:

  1. 未经接收学校同意,原校开具转学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就学责任。

  2. 学校不接收无转学证明的学生。

  3. 应接收学校的班额已满,由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

  4. 入校前对转学学生需进行测试,可按原就读年级插班学习,如学生学习成绩过差,可降一个年级就读。

  5. 转学手续应在放寒、暑假前一周办理。

回答5:

根据有关规定,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才能申请办理转学。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事流程是:1.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广州市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