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机关行政编制61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省编办、省纪委甘机编办发〔2006〕34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