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和庄子思想的异同

2024-11-11 22: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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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道): 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 相互对立的事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太极阴阳方法(德)来源于事物的规律(道)。 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 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 从“天地无人推而自行,日月无人燃而自明,星辰无人列而自序,禽兽无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为之也,何劳人为乎?”(见于下文 老子故事 孔子问礼 第4段)可见: 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类似于神的概念,万物的规律(道)由自然来指定,即是“道法自然”。有人误解了此处自然的意思。 应当注意到:。 事实上,人活着犹如宇宙之存在,没有人能理性地指出其目的。 因此,非理性地选择某个(些)目标成为唯一的选择。 老子是站在道这个无穷高的位置来看问题。 因此,老子只说了“方法”,但没有指出“目的”。 这给我们一个启示:人何必为刻意达到目的而痛苦不堪。无为,逍遥亦是一种为人处世之道。 关于老子的宇宙观,根据之前的道,“无”与“有”(万物存在即是“有”)会相互转化。因此老子认为宇宙万物来自虚无,也走向虚无。比如:人的生与死(可参见下文 老子故事 圣人辞世 “昔日老聃之生也,由无至有”、“今日老聃之死也,由有归无”)。庄子的主要思想有“天道无为”,相对的认识论,无条件的精神自由等。他的思想属于唯心主义体系。他片面夸大一切事物的相对性,否定客观事物的差异,否定客观真理,在认识论上走向相对主义。从这种认识论出发,他对待生活的态度是:一切顺应自然,安时而处顺,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在政治上,他主张无为而治,反对一切社会制度,摈弃一切文化知识。 庄子思想是从老子思想发展而来,他把老子的道发展成主观唯心主义,把朴素的辩证法发展成为相对主义。 他对“道”的解释更加神秘,认为“道”是“先天地生”的“非物”,是精神性的东西,他把老子关于对立面转化的看法引向极端,认为无论大小、长短、贵贱、美丑、成毁等一切差别都不存在,基于这个观点,他认为“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小;莫寿于殇子(夭折的幼儿),而彭祖(传说中最长寿的人)为夭。”这就混同了大小、寿夭的区别,否定事物的质的规定性,走向“不别同异”、“万物一齐”的相对主义。于是他提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这就是说可以不必过问是非,生死如一,表现出悲观厌世的情绪。他不仅认为“齐是非”、“齐万物”,甚至“齐物我”,正如他所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进入神秘主义境界,一切皆不可知。 作为没落阶级的代表,他竭力逃避现实,追求绝对的精神自由,达到“真人”境界。要成为“真人”,就要能够“坐忘”,即完全忘掉自己,在精神幻觉中消除形骸的我,在精神上和天地合一,与万物同体,完全解脱尘世间的利害、得失、毁誉、是非,精神上得到绝对自由,进入逍遥游的境界。

回答2:

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 老子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道): 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 相互对立的事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
庄子的主要思想有“天道无为”,相对的认识论,无条件的精神自由等。他的思想属于唯心主义体系。他片面夸大一切事物的相对性,否定客观事物的差异,否定客观真理,在认识论上走向相对主义。从这种认识论出发,他对待生活的态度是:一切顺应自然,安时而处顺,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在政治上,他主张无为而治,反对一切社会制度,摈弃一切文化知识。
庄子思想是从老子思想发展而来,他把老子的道发展成主观唯心主义,把朴素的辩证法发展成为相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