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为了对城市绿化植物种植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进行控制,提高城市绿化种植成活率,建造城市优美园林景观,节约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和资源,突出本土城市园林绿化特色,确保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创建良好和谐的城市生态环境,制定本规范。
1.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建标〔2002〕135号所规定的各类绿地的绿化植物栽植工程。包括施工前准备,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树木种植,大树移植,行道树种植,水生植物种植,草坪、花卉、地被种植,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等项目。作为昆明地区园林绿化施工组织和检查验收时的技术标准。
1.3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 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的施工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折叠编辑本段2常用术语
2.1 绿化栽植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藤本植物等的植物种植工程。
2.2 乔木:主干明显而直立,植株高大的木本植物。
2.3 灌木:无明显主干或主干甚短,植株相对低矮的木本植物。
2.4 常绿树:终年具有绿叶的树木,包括常绿乔木和常绿灌木。
2.5 落叶树:在秋季或者冬季休眠落叶的树木。
2.6 藤本植物:茎干细长,不能直立,攀附或垂挂在大树或它物质上生活的植物。
2.7 地被:主要指覆盖地面作用的草本或灌木,一般高度为45厘米。
2.8 草坪:主要指覆盖地面作用的草本植物,一般以禾本科植物为主。
2.9 花卉:指在绿地中开花的各类植物。
2.10 垂直绿化:是泛指用攀援植物装饰建筑物外墙和各种围墙的一种立体绿化形式。
2.11 种植土: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2.12 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土壤改善理化性质。
2.13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发育生长的土壤深度。
2.14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种植穴,长条形的称种植槽。
2.15 规则式种植:按规则图形对称配植,或排列整齐成行的种植方式。
2.16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2.17 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2.18 裸根苗木:挖掘苗木时根部不带土或带宿土(即起苗后轻抖根系保留的土壤)。
2.19 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2.20 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2.21 定干高度:乔木从地面至树冠分枝处即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22 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壮的土堰。
2.23 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2.24 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2.25 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2.26 分枝点高度: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2.27 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2.28 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2.29 软容器囤苗: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30 木箱移植:指移植大树时,根部带土块重量较大,为确保移植过程土块的完好,采取用木箱包装移植。
2.31 缩根法:在大树移植前1~2年,将根系按预定移植时的大小,环树挖60~80cm宽的沟,将根切断,再还回松散的营养土,使其在根的断口处愈合生新根,利于移植时成活。
2.32 修坨:指土球或木箱移植时对土球,按规格标准修理整形。
2.33 掏底:对土球底部进行挖去土壤和断根。
2.34 腰绳:在土球高的中间部位,缠绕草绳。
2.35 双股双轴:指土球包装时,草绳两根并用缠绕两层。
2.36 铁板条:用0.1公分厚铁板加工成宽3cm,长60~100cm 左右的代孔铁条,用于连接木箱板用,也称铁皮(俗称铁腰子)。
2.37 原土壤:树木在原栽植地的土壤。
2.38 观赏面:树冠具有较美的观赏的一面。
2.39 后期养护:植物定植竣工后(或三次浇水后)的养护管理,一般养护时间为一年。
2.40 打包:将土球用蒲包裹严,用草绳捆紧。
折叠编辑本段3施工前准备
3.1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施工。施工人员应掌握设计意图,进行工程准备,施工方有义务提出施工的最佳时间建议。
3.2 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人员应按设计图进行现场核对,若有不符之处,应提交设计单位变更设计。
3.3 根据绿化设计要求,选定的种植材料应符合其产品标准及设计要求的规定。
3.4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计划书,计划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3.4.1 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3.4.2 各工序的用工数量及总用工数量;
3.4.3 工程所需材料进度表;
3.4.4 机械与运输车辆和工具的使用计划;
3.4.5.施工技术和安全措施;
3.4.6.施工预算;
3.4.7.大型及重点绿化工程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5 城市建设综合工程中的绿化种植,应在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工程等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
折叠编辑本段4种植材料和播种材料
4.1 苗木质量要求
4.1.1 苗木本身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绿化美化效果,为此苗木质量应符合苗木出圃质量标准和设计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4.1.1.1 乔木的质量标准: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形完整(没有特殊要求,不准用断头苗)。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无严重病虫危害,常绿树叶色正常。根系发育良好、无严重病虫危害,移植时根系或土球大小,应为苗木胸径的8~10倍。
4.1.1.2 灌木的质量标准: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严重病虫危害,灌丛匀称,枝条分布合理,丛生灌木枝条至少在4~5根以上,有主干的灌木主干应明显。
4.1.1.3 绿篱苗的质量标准:苗木应树型丰满,枝叶茂密,发育正常,根系发达,无严重病虫危害。
4.1.1.4 露地栽培花卉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年生花卉,叶簇健壮,色泽明亮。
(2)宿根花卉,根系必须完整,无腐烂变质。
(3)球根花卉,根茎应健壮、无损伤,幼芽饱满。
(4)观叶植物,叶色应鲜艳,叶簇丰满。
(5)水生植物,根、茎发育应良好,植株健壮,无病虫害。
4.1.1.5 草坪的质量标准
(1)铺栽草坪用的草块及草卷应规格一致,边缘平直,杂草不得超过1%。草块土层厚度宜为1~5cm,草卷土层厚度宜为1~3cm。
(2)植生带厚度不宜超过2mm,植生带材料应为为可降解的环保材料,种子分布应均匀,种子饱满,发芽率应大于90%。
4.1.1.6 地被植物应根系发达、完整,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
4.1.1.7 藤本(攀援)植物植株形态完整,根系发达、完整,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
4.2 植物种子的标准
播种用的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
折叠编辑本段5种植前土壤处理
5.1 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根据所要栽培的植物种类采取相应的土壤消毒和土壤改良技术措施,土壤消毒和土壤改良所使用的材料和药品应为无污染的物质。
5.2 绿地地形整理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应自然流畅。
5.3 平整土地后,应采取实压或洒水等措施以防止尘土飞扬,污染环境。
5.4 园林植物生长所必需的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折叠表一园林植种植必需的最低土层厚度
序号 植 被 类 型 土 层 厚 度 (cm)
1 草本花卉 30
2 草 坪 30
3 地 被 30~50
4 小灌木 50~60
5 大灌木 80~90
6 浅根乔木 100~1200
7 深根乔木 1500或者以上
5.5 绿地应按设计要求构筑地形。对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播种地应根据所栽植植物的种类进行土壤肥力的调整,一般翻耕土壤深度为25~30cm,耙细整平,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6 栽培土壤的改良物质应该由不污染环境的材料组成,所有材料不能影响该地环境中生物的生存。
折叠编辑本段6种植穴、槽的挖掘
6.1 种植穴、槽挖掘前,应根据设计图纸,仔细分析地下管线和隐蔽物埋设情况,严格定点放线,确定种植穴、槽位置。
6.2 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6.2.1 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6.2.2 种植穴定点时应标明中心点位置。种植槽应标明边线。
6.2.3 定点标志应标明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
6.2.4 行道树定点遇有障碍物影响株距时,应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进行适当调整。
6.3 挖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规格一般应符合表二、表三、表四、表五的规定。
折叠表二常绿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序号 树 高 土球直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1 150 40~50 50~60 80~90
2 150~250 70~80 80~90 100~110
3 250~400 80~100 90~110 120~130
4 400以上 140以上 120以上 180以上
折叠表三落叶乔木类种植穴规格(cm)
序号 胸 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1 2~3 30~40 40~60
2 3~4 40~50 60~70
3 5~6 60~70 80~90
4 4~5 50~60 70~80
5 6~8 70~80 90~100
6 8~10 80~90 100~110
折叠表四花灌木类种植穴规格(cm)
序号 冠 径 种植穴深度 种植穴直径
1 200 70~90 90~110
2 100 60~70 70~90
折叠表五绿篱类种植槽规格(cm)
序号 苗 高 深×宽 种植方式
1 50~80 40×40 单 行
2 50~80 40×60 双 行
3 100~120 50×50 单 行
4 100~120 50×70 双 行
5 120~150 60×60 单 行
6 120~150 60×80 双 行
竹类种植穴规格:竹类种植穴深度比盘根或土球深20~40cm,种植穴直径比盘根或土球宽40~60cm。
6.4 在土层干燥地区应于种植前浸穴。
6.5 挖穴、槽后,应施入腐熟的有机肥作为基肥或者是无污染的各类肥料。
折叠编辑本段7苗木运输和假植
7.1 苗木运输量应根据种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应及时栽植。
7.2 苗木在装卸车时应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7.3 起吊带土球小型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绳索缚捆根颈起吊。重量超过一吨的大型土球应在土球外部套钢丝缆绳起吊。
7.4 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7.5 裸根乔木长途运输时,应覆盖并保持根系湿润。装车时应顺序码放整齐;装车后应将树干捆牢,并应加垫层防止磨损树干。
7.6 花灌木运输时可直立装车。
7.7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生长点和竹芽。
7.8 裸根苗木必须当天种植。裸树苗木自起苗开始暴露时间不宜超过8小时。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7.9 带土球小型花灌木运至施工现场后,应紧密排码整齐,当日不能种植时,应喷水保持土球湿润。
7.l0 珍贵树种和需反季节移植苗木,应在合适的季节移植起苗并用容器种植,待工程开始时使用。
折叠编辑本段8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8.1 种植前应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宜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待地上地下平衡。
8.2 乔木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8.2.1 具有明显主干的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可剪去枝条1/5~1/3。
8.2.2 无明显主干、枝条茂密的落叶乔木,对干径10cm以上树木,可疏枝保待原树形;对干径为5~10cm的苗木,可选留主干上的几个侧枝,保持原有树形进行短截。
8.2.3 常绿乔木可适量疏枝。枝叶集生树干顶部的苗木可不修剪。具轮生侧枝的常绿乔木用作行道树时,可剪除基部2~3层轮生侧枝。
8.2.4 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8.2.5 用作行道树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下枝条应全部剪除,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并应保持树冠原型。
8.2.6 珍贵树种的树冠宜作少量疏剪。
8.3 灌木及藤蔓类修剪应符合下列规定:
8.3.1 带土球或湿润地区带宿土裸根苗木及上年花芽分化的开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当有枯枝、病虫枝时应予剪除。
8.3.2 枝条茂密的大灌木,可适量疏枝。
8.3.3 对嫁接灌木,应将接口以下砧木萌生枝条剪除。
8.3.4 分枝明显、新枝着生花芽的小灌木,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8.3.5 用作绿篱的乔灌木,可在种植后按设计要求整形修剪。苗圃培育成型的绿篱,种植后应加以整修。
8.3.6 攀援类和蔓性苗木可剪除过长部分。攀援上架苗木可剪除交错枝、横向生长枝。
8.4 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8.4.1 剪口应平滑,不得劈裂。
8.4.2 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8.4.3 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折叠编辑本段9树木种植
9.1 树木种植是城市绿化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种植时应统一标准,注重施工质量,使植树工程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9.2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本市用于建标〔2002〕135号所规定的各类绿地树木种植工程。
9.3 本规范适用于种植干径15cm以下的乔木,高4m或土球直径1.3m以下常绿乔木质量技术标准。
9.4 树木种植前的准备
9.4.1 重点材料的准备:如特殊需要的苗木、材料应事先了解来源、材料质量、价格、可供应情况。应根据树木的习性和当地的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9.4.2 做好现场准备。
9.5 苗木质量要求
9.5.1 苗木本身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绿化美化效果,为此苗木质量应符合苗木出圃质量标准和设计对苗木质量的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乔木的质量标准: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小弯曲也不得超出两处,无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无严重病虫危害。树冠丰满,枝条分布均匀、常绿树叶色正常。根系发育良好、移植时根系或土球大小,应为苗木胸径的8~10倍。
9.6 种植
9.6.1 定点、放线
9.6.1.1 定点放线要以设计提供的标准点或固定建筑物、构筑物等为依据。
9.6.1.2 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要准确,标记要明显。定点放线后应由设计或有关人员验点,合格后方可施工。
9.6.1.3 规则式种植,树穴位置必须排列整齐,横平竖直。行道树定点,行位必须准确。树位中心可用镐刨坑后放白灰。
9.6.1.4 孤植树定点时,应用木桩标志树穴的中心位置,木桩上写明树种和树穴的规格。
9.6.1.5 自然式种植,定点放线应按设计意图保持自然,自然式树丛用白灰线标明范围,其位置和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树丛内的树木分布应有疏有密,不得成规则状,三点不得成行,不得成等腰三角形。树丛中应钉一木桩,标明所种的树种、数量、树穴规格。
9.6.2 挖种植穴、槽的质量标准
9.6.2.1 挖种植穴、槽的位置应准确,严格以定点放线的标记为依据。
9.6.2.2 穴、槽的规格,应视土质情况和树木根系大小而定。一般规定:树穴直径和深度,应较根系和土球直径加大15~20cm,深度加10~15cm。树槽:宽度应在土球外两侧各加10cm,深度加10~15cm,如遇土质不好,需进行客土或采取施肥措施的应适当加大穴槽规格。
9.6.2.3 挖种植穴、槽应垂直下挖,穴槽壁要平滑,上下口径大小要一致,挖出的表土和底土、好土、坏土分别置放。底部应留一层松土。
9.6.2.4 在新垫土方地区挖树穴、槽,应将穴、槽底部踏实。在斜坡挖穴、槽应采取鱼鳞坑和水平条的方法。
9.6.2.5 挖植树穴、槽时遇障碍物,如市政设施、电讯、电缆等应先停止操作,请示有关部门解决。
9.6.3 客土、施肥
9.6.3.1 树木生长、发育都离不开土壤,因此土壤好坏影响着树木的成活,具体要求如下:
(1)种植树木所必须的最薄的土层应视树木规格大小而定,一般土层填埋不得低于原树木根系生长点。
(2)种植前对土壤进行勘探,化验理化性质和测定土壤肥力。
(3)对不宜树木生长的建筑弃土,或含有害成份的土壤,必须进行客土,换上适宜树木生长的种植土。
(4)如设计规定或有特殊要求还可掺入部分营养土,以改良土壤结构和增加肥力。
9.6.3.2 为供给树木养分,促进发育生长,可采取施肥措施,一般要求如下:
(1)施肥所需肥料应是经过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2)施肥量应根据树木规格、土壤肥力、有机肥效高低等因素而定。
(3)施肥的方法:将有机肥搅碎、过筛与细土拌匀,平铺坑底,上面覆10cm种植土。
9.6.4 装运、卸苗和假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