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目前的观察和思考,终于发现支付宝才是淘宝公司实现盈利的杀手锏。通过支付宝,买家支付的货款需要暂存在支付宝公司,等收到货物后再确定付款给卖家。而且支付宝账户里的资金无法即时提现到银行账户,于是很多卖家的支付宝帐户都会存有相当的资金,需要过一段时间才会统一提现,严重影响了资金的周转率。而买家也不原意将钱转到银行帐户,以免下次购物时又需要使用网上银行给支付宝帐户充值。
支付宝庞大的沉淀资金,为淘宝提供了大量的现金流,让我不得不想起一个个借鸡生蛋的故事。我们曾经自以为是的认为卖家是淘宝的最有价值的客户群,因为买家不会对淘宝有很高忠诚度,至少淘宝不可能对买家收取交易费,而任何一个职业的淘宝卖家都不可能不理会自己的网店。由此带来的误解就是三年后淘宝将向卖家提供收费服务,从而实现盈利。
然而要实现收费就必须开发出足够多的增值服务来让卖家买单。卖家给淘宝买单的前提是什么呢?仅仅因为淘宝能够提供一个完善成熟的商业平台恐怕还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卖家自己必须赚到钱,有足够的商业利润,才会愿意选择收费的服务。
所谓商人,一般都是以商品交易为谋生手段,低买高卖,利用批发和零售的差价来赚取利润,而不会直接从事商品的制造与生产。这些网商也都毫不例外,进销存是经商的三大基本经营环节。
我首先来分析一下销售环节:
传统商业形态,由于买卖双方信息的不对称,买家受制与交通、时间、体力成本的制约,只能在一个较为狭小的范围内对商品进行比较,货比三家不吃亏就可以了。店主碰到过于精明的买家,常常会爱理不理,因为顾客挑选商品的同时卖家也需要挑选顾客。由于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商家总有利润空间,即所谓“只有买错没有卖错”。而在网络,轻敲键盘,全国同一商品最关键的价格信息就会一览无余。如果你想买便宜货,从低向高排总会找到愿意亏本卖的店铺。这种采用无成本的“过度比价策略”,导致C2C只能是信息对称的买卖博弈,卖家会自然的将全国最低价定为你能够接受的低价。而更多时候,这个网络最低价你根本就卖不起,买家每次比较你都按网络最低价卖,保证你会赔掉裤子。你要有合理的商业利润,就必须定出较高的价位,于是价格排列之后,已经不被买家留意了。
销售环节由于过度的信息搜索,导致商人最有价值的商业机密即“定价策略”变的毫无价值,因为你的定价策略不再是仅仅针对附件几家竞争对手,而是全国成千上万的同行,你的经营能力再强也会被一个庞大的低价怪物所击败。
销售定价环节的致命缺陷,导致的是网络批发商的崛起和部分零售商的“进销存”链条崩溃,出现了所谓的连锁加盟,无货代销的模式。表面上看参加代销的商人不存在资金投入,经营风险和现金压力,但实际上他也根本算不上是真正商人了。因为没有货品,没有进货和存货环节,所以只不过是一个帮别人宣传产品打工仔,甚至比靠销售业绩提成的业务员还惨。业务员多少还有底薪作为稳定的收入,有一份正当的职业,而给别人当打工仔被剥夺了商人资格却又把自己当成网商,只能说是好笑了。当然,我说的是纯粹的代销网商,至于因为合作或其他合理商业考虑而做的代销,也是商业运作的一种可行模式。
传统商业,批发商对零散买家是不会供货的,毕竟批发薄利多销要走量。如果按批发价卖给顾客就直接损坏了零售商的利润空间,而零售商则是批发商走量的渠道。试想一个零售商奋斗多年,成为了批发商并建立自己的渠道,他是否会愿意大打价格战,损坏自己的渠道,重新回到零售的老路上去呢?答案显而易见,按批发价卖给零售顾客是不可能的,弊大于利。而批发商在网络上却变成了价格杀手,他可以将相当一部分产品按照批发价来零售,大打低价牌,然后发展一些投机者做无本代销替他打工。荒唐的是,推销者不仅没有基本底薪,反而还要按季度支付批发商提供代销服务的会员费。代销者有没有没有任何资金压力,出了会员费如果赚不回来,也没有太大关系,下个季度不做就是。但是不做几单肯定会觉得太亏,就算是为了赚几个好评也会祭起低价大旗,凭着打工仔无资金周转、货物积压的优势将更多的商品价格降至批发甚至亏本的价位。批发商由于代销,走量大,可以靠与邮局、公司谈判获得较低的发货价格,赚取部分邮费和代销的服务费。而批发商和代销者的行为,却使原本混乱的市场秩序变得更加不堪,直接导致价格体系的崩溃。
靠做生意来养家糊口的商人是消耗不起时间的,商品没有利润空间就无法生存。而淘宝网却每天都有新鲜网商的血液输入,并且有一大批人会义务的给新人洗脑:赔吧,只要你敢赔就会有人敢买,有了信誉你以后就能赚钱。
因此不停的有人入场赔本,又在激烈的价格竞争面前不得不将盈利的希望寄托到有信誉度(即钻石店铺)之后,而另一方也不停的有信誉度足够高的卖家由于价格体系崩溃,发觉全国范围内的比价让自己没有生意可做,而不得不黯然收场。如此一代新人换旧人,卖家从开始赔本一直到退出为止,不过是被淘宝蛊惑而不断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的的受害者,成为用吐血定价策略帮助淘宝吸引买家眼球积累人气的工具,用无法即时到帐的支付宝帐户帮助马云积累巨额沉淀资金,提供充足现金流的笨蛋罢了。
在此我提醒所有已经在网上开店或者打算开店的朋友一定要注意电子商务的经营风险,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通过科学严谨的方法测算出淘宝到底解决了多少就业问题,到底有多少职业网商能够靠淘宝赚到钱养活自己(而不是为了作弊自己给自己转帐增加支付宝交易金额,提高信誉度和行业排名),有多少人赔本。淘宝宣称要投资10亿元立志在未来创造100万个就业职位,希望是能够言而有信,而不是打造出供自己透支金钱的血库。
最后,我要明确的肯定,淘宝的盈利模式并不在于向卖家收费,即便三年后是推出收费服务,也不过是个幌子,增加外快罢了。至于卖家是否能够通过淘宝获得稳定的商业利润,养家糊口实在与马总的口袋无关。
本人不排除有一些幸运的卖家能够赚到钱,但他们的成功模式往往是不可复制的。因为拥有一定的特殊资源,所以才能够获得成功。比如某卖家曾哗众取宠,宣称自己空手套白狼,一个月收入能有XXXX,问题是她套的白狼准确的说应该是她老公,一个开服装公司可以给她源源不断提供优质廉价货源的老公。如果你找不到这样的白狼,那么将代销或者空手套白狼也会发财的传奇故事盖上一个不可复制的烙印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中国目前的社会财富加速向极少数人的集中态势,让我们在GDP高速增长的同时,只能承担环境恶化的恶果,却无法享受经济发展的果实,虽然我们在银行里没有什么存款,但也不得不加倍小心,不要让自己的血汗钱被悄悄的集中到了别人的银行账户。
在政治经济上已经严重贫血我们,为什么还要在GDP增长部分快速向少数人集中的同时,给富人输送血液呢?
广告赢利是目前网站的主要盈利模式,对网站类型的不同,其盈利点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大致可以按照交易对象分为五类: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B2B,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商业机构对政府管理部门的电子商务B2G,消费者对政府管理部门的电子商务C2G以及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C2C。虽然一些更新颖的模式如B-B-C已经初现,但要想大规模发展起来还需要经过比较长一段时间的成长。而B2G、C2G是政府的电子商务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网上报关、报税等,对整个电子商务行业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以下讨论的是B2C、C2C、B2B这三种商业行为的电子商务模式。
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式运营为标志。B2C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别对于工作忙碌的上班族,这种模式可以为其节省宝贵的时间。但是在网上出售的商品特征也非常明显,仅仅局限于一些特殊商品,例如图书、音像制品、数码类产品、鲜花、玩具等等。这些商品对购买者视、听、触、嗅等感觉体验要求较低,像服装、音响设备、香水需要消费者特定感官体验的商品不适宜在网上销售,当然,也不排除少数消费者就认定某一品牌某一型号而不需要现场体验就决定购买,但这样的消费者很少,尤其在我国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并不完善,人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的体验感觉来决定是否购买。所以,到目前为止,B2C市场上成功的企业如当当、卓越,都是卖一些特殊商品的。目前B2C电子商务的付款方式是货到付款与网上支付相结合,而大多数企业的配送选择物流外包方式以节约运营成本。随着用户消费习惯的改变以及优秀企业示范效应的促进,网上购物用户迅速增长,2004年占整个互联网用户的5.4%,我国B2C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到2004年底达到了45亿元,这种商业模式在我国已经基本成熟。
而C2C这种模式的产生以1998年易趣成立为标志,目前采用C2C模式的主要有eBay易趣、淘宝、拍拍等公司。C2C电子商务模式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网上交易行为,目前C2C电子商务企业采用的运作模式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搭建拍卖平台,按比例收取交易费用,或者提供平台方便个人在上面开店铺,以会员制的方式收费。虽然我国网民已经突破了1亿,市场规模巨大,但由于受一些条件的制约,我国的C2C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融资烧钱聚集用户阶段,并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零售电子商务的三个基本要素是信息流、物流与资金流,C2C已经基本解决,目前真正的难点在于交易信用与风险控制。互联网突破了地域的局限,把全球变成一个巨大的“地摊”,而互联网的虚拟性决定了C2C的交易风险更加难以控制。这时,交易集市的提供者必须处于主导地位,必须建立起一套合理的交易机制,一套有利于交易在线达成的机制。eBay在美国能够发展得如此快,除了PayPal这套支付工具外,与美国社会完善的信用体系是分不开的。在美国的C2C交易中,PayPal既扮演着收单商家,又扮演了银行的角色,这种双重角色使得PayPal聚拢了买方与卖方的大量资金,掌握着买卖双方的交易与信用状况。今年我国电子商务网站推出的“支付宝”、“安付通”等支付工具以及赔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这种购买信任危机,但C2C市场要想彻底突破这些制约仍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育过程。
相对于B2C、C2C来说,B2B应该是我国目前盈利状况最好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B2B模式主要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聚合众多的企业商家,形成买卖的大信息海洋,买家与卖家在平台上选择交易对象,通过在线电子支付完成交易。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三种模式中最值得关注和探讨的,因为它最具有发展的潜力。截止到2004年底,中国进行过网上B2B交易行为的企业数量已经达到135万,iResearch预计到2007年这一数字将会达到近200万。从企业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来看,2004年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占中国整个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98%左右,交易额达到了3160亿元,较2003年增长了128.2%。据iResearch预测,2007年中国内地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17000亿元,其中B2B市场规模将达到16900亿元。
对于B2B显示出来的良好发展前景,我国电信企业已经开始从这种模式试水电子商务。今年4月,中国电信在武汉开通了电信企业的第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华中商网。电信企业的优势在于品牌可信度高、用户规模庞大,但是其在互联网领域运作经验的不足、体制固化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