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个单身爸爸,我要批评你,即使是再大的矛盾,作为男人,你也是有责任去抚养自己的孩子的!
第一:放弃抚养权,按照宝宝目前的年龄大概也是满周岁不久,6个月内的宝宝,父亲是不能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放弃抚养权那就以为这宝宝以后的任何重大决定(包括医疗决定等)你都没有任何的干涉权。
第二:探望权,这个就比较过分了,如果就为了每个月那点钱,抚养权是属于抚养方为了孩纸的决定争执所必须要做的那无关紧要。如果你连探望权都放弃,那么就等于你彻底和这个宝宝断绝任何关系了。包括电话,任何通许,任何形式上的见面,都是你违背了原有的法定意愿,对于以后你和这个宝宝产生的任何关系(包括法律等)都对你方形成无任何理据可以申辩的证据。
第三:赡养费为题,按照义务,如果没有任何书面上的法律条件限制,你都是要根据法定去支付对孩子的赡养费的。不过如果在孩子抚养权的争执期间,在赡养费条理方面有说明,那你就可以不支付。如果没说明,那么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
最后,婚姻可以放弃,孩子可以放弃,抚养权可以放弃,探望权如果放弃了,你还就真不是人了!
公正书的公正性合法性都取决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果签署的东西是违背法律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院既不会允许你不支付抚养费,也不会支持她剥夺你探望孩子的权利。
想不支付抚养费除非她不追究,想不让你看孩子必须你允许,这两个问题都是需要你们协商的,法律上是不会支持你们任何一方的观点。
如果是公证了当然有法律效力,但对她要你继续支付扶养费,个人觉得还是可以拒绝的,之前你们不是公证好了的吗。但对于一个有责任的男人,支不支付在于你个人,你也不想自己的孩子过的不好吧,不过孩子该有权去看望的。
怎么会有你这种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