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一)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二)认为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
(三)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据此,你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当然法院已经再审的案件,还不能让你满意,申请法律监督也有困难。参见《行政诉讼法》
既然你都经过二审和再审了,还是败诉,那至少已经是到过省高院,还想翻案,只可能通过最高检去抗诉了。不过这本身是行政案件,审三次你都赢不了,要么就是行政机关那头做的没什么大问题,至少是不会有实质上的错误(办案瑕疵不算),要么就是你这边证据太差,支持不了你的诉求,恐怕最高检不会支持你抗诉,也没有多少赢回来的机会。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最高院,上级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既然一审二审三审都没有维权成功。那么,我认为这个案件已经明了。就应该这样判定了,你也不要做无谓的维权。维权之前要多学习法律法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可能所有的法官都没有维持正义呀。想想自己还有什么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实在没有办法,就去最高检。
你为什么一审、二审、再审还是没有维权成功,最关键的是你大脑存在问题,只要对你不利的,你就认为是法律不公正。
只有相信法律,法律才会公正,如果你不相信法律,法律永远就不会公正。